9月21日,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《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条例》是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服务市委营商环境提升工程的重点立法项目。
《条例》设总则、市场环境、政务服务、法治环境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六章五十五条。《条例》对市场准入、企业开办、生产经营、招标投标、破产重整等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,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固化为法规内容,对规范行政执法、强化监督监管提出具体要求,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。
《条例》的出台有助于破解我市营商环境的痛点、难点、堵点问题,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从制度层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,助推市委、市政府“工业强市、产业兴市”战略实施。
(法制委、法工委)